違反居家隔離、檢疫遭裁罰 已有1390件、逾1.7億元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因此疫情指揮中心明定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者,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28)日指出,截至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為1,390件,裁罰金額合計1億7,768萬8,668元;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

▲疫情指揮中心明定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者,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資料照/指揮中心提供)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上午到行政院院會,就「COVID-19疫情現況及因應作為」其中有關「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執行概況及成效」做專案報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提出報告指出,統計至110年1月25日止,各縣市「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總件數為1,390件,裁罰金額合計1億7,768萬8,668元;已繳納件數合計568件,金額4,898萬5,532元。各執行分署收受案件總數合計428件,應納金額7,288萬4,500元;完全繳清144件,金額1,558萬元; 部分繳清(含分期繳納) 104件,金額281萬9,256元,已繳納金額合計1,839萬9,256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報告「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裁罰案件執行概況及成效」(資料來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法務部表示,該署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於去年1月30日即已依本部蔡部長指示,相繼成立「應變小組」及「防疫執行專責小組」,責成各分署由專股專人辦理。並通令各分署,由主任行政執行官或資深行政執行官擔任與各移送機關之聯絡窗口,主動了解相關裁罰案件之案情,及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協助衛生主管機關催繳及逾期不繳後儘速移送執行,並發布新聞稿,給予被處罰的民眾「如果不繳清罰鍰就會被移送執行」的壓力,以督促其繳清罰鍰。若民眾逾期不繳,則於收案後迅速強力執行,以避免防疫出現破口。

另為因應最近國內疫情有升溫的趨勢,行政執行署於1月25日上午召開全國分署長會議,會中林署長慶宗特別針對防疫裁罰案件指示各分署於本周啟動強力執行「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件」專案,迅速執行,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防疫政策。

法務部並表示,全體執行人員除對堅守防疫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表達十二萬分的謝意及敬意外,也會全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作全體國人的強力後盾,與醫護人員及衛生主管機關,齊心合力,共同守護國人的身心健康。

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居家檢疫措施案件裁罰基準,明訂違反居家隔離、檢疫者,依擅離時間加重裁處。如居家檢疫者擅離2小時內將裁處新台幣10萬元,擅離72小時以上重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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