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廖俐惠報導
「這是正常的嗎?」一名男網友表示,最近跟女友討論婚後計畫,女方要求每個人一個月上繳6成薪水當作家庭基金,這些基金將由女方保管,且具有決定使用權。聽到女方這樣說,男網友有些困惑,也有點傻眼,表示女方宣布自己擁有基金保管、決定權是正常的嗎?貼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
▲女方的婚後計畫讓男友有點傻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在PTT以「婚前商議該怎麼回覆」為題發文,表示最近跟未來可能是老婆的另一半討論婚後要一起遵守的事。女方提出婚後基金,「每個人一個月提交6成薪作為家庭基金,付房貸時提交七成薪。婚後基金由我(女方)保管及擁有決定權。」
女方還提出,婚後「每年要讓對方至少12次感動」之類的要求,讓原PO相當困惑,表示女方現在就在聊不同階段的小問題,難道不會變成紙上談兵嗎?像是女方提出要讓孩子在嬰兒時期就學游泳、音樂,多元接觸,但他反問「這有需要開會討論嗎?正常人不都是這樣認為嗎?」
尤其是,女方稱自己要擁有婚後基金決定權,讓他有點傻眼,詢問「請問這樣提保管、擁有決定權是正常的嗎…?」於是他在網上發文,想詢問大家的意見。
▲原PO發文。(圖/翻攝自PPT)
貼文一出,引發熱議,網友紛紛表示,「第一點母湯喔」、「婚後買房買車等家庭共同基金決定權應為夫妻雙方共有」、「共同基金應該是雙方共同決定權,其他部分可以小聊」、「共同決議、處理吧」、「如果是我,收到這種要求的時候,信任就已經不存在了」、「保管及擁有決定權說什麼鬼話。怎麼確信對方真能交出自己的6成薪?你又看不到收支明細,就算她不交,你也管不到」、「她如果比較會理財 第一點還能考慮 如果不是就吃相太難看,還沒結婚就想計畫掌經濟大權」、「改共同持有吧…不然真的是鬼故事」。
網友認為,兩人要好好溝通,「婚後生活方式當然要討論,住哪裡,生幾個,多久生」、「坦誠討論很好,雖然可能傷感情,但婚前分手總比離婚好」、「有疑慮就與對方溝通」、「討論越詳盡越好 也可從討論中看到對方的責任心與思考方式」、「這些全都是婚姻中必定會面對到的事情,怎麼不需要討論呢」、「婚前討論這些絕對是好的,但第一點吃相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