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淑君、潘建樺/台北、新北報導
買東西真的要小心買到過期食品!有民眾到知名超市買沙拉,當下沒看有效期限,回家後把沙拉吃進肚才發現已經過期2天,趕緊重回超市,結果發現架上有超過20條過期品,地方主管機關就回應,過期品對身體有危害,所以確定情況屬實就會直接開罰6萬到2億元。
▲金黃酥脆的蝦球搭配美乃滋是很多人喜歡的口味。
蝦球炸到金黃酥脆搭配美乃滋咬一口超juicy,這是很多人喜歡的搭配,但有民眾為了下廚到超商買沙拉,卻不小心買到過期品,還把食物吃下肚!
▲民眾發現購買的美乃滋已過期。
投訴民眾:「它的有效期限是1月16日,今天已經1月18日了耶!即期品就算了,過期品滿誇張的。」
民眾看到超傻眼,趕緊重回超商,結果沒想到架上左翻右找,過期品居然不只一條!
投訴民眾:「這個滿正常的,這個2月3日,1月16日,很多條1月16日欸!」
▲架上有至少20條過期的美乃滋。
民眾反應後業者立刻從架上清點,把過期品通通放進推車,一看才發現粗估至少20條,超市發出聲明強調會加強分店檢查作業,加強人員訓練與品質管理。
新北食藥科科長楊舒秦:「儲存逾期這件事情,已經有一些風險危害,會派請稽查員到現場去稽查,開罰6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
事發超市分店就在新北市,市府食藥科強調逾期食品對身體有危害,如果屬實不經勸導就會直接開罰。
▲超市工作人員不時要檢查商品是否過期。
通常超市工作人員3秒檢查一件商品,確認貨物沒過期,沒有漏網之魚,以免一不注意販售過期品丟了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