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游雅嵐報導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今(2)日因報送信用卡及個人授信業務資料錯誤,消費分期誤報帳單分期,被金管會核處600萬元罰鍰,受影響客戶數約18萬281人。
▲花旗銀行遭金管會開罰。(圖/記者陳弋攝影)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指出,花旗銀行未依金管會規定及聯徵中心對消費及帳單分期的「報送」定義,誤將客戶在信用卡刷卡消費後向花旗銀行申請的「消費分期」報送為「帳單分期」,花旗銀行自民國99年12月起,向金管會及聯徵中心報送的相關資料皆錯誤,受影響客戶約18萬281人。不過,繳納利息沒有影響,並沒有被多收利息。
金管會依銀行法規定,開罰花旗銀行新台幣600萬元罰鍰,並做出要求強化內控等3大監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