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男子對男性友人意亂情迷,25小時內,趁友人如廁、單獨在處房內時,對友人進行猥褻,還因為看到友褲檔中間「一大包」,色心大起,自己脫下褲子DIY,又強扯對方褲子性侵。被害的男友人不堪一再遭到侵犯,為了證明自己確實受害,向社工投訴,並模擬猥褻時的狀況,拍照存證交給檢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將張男提起公訴。
▲張男25小時內性侵男性友人3次挨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起訴,張男被控於2020年5月間某日,在男廁所裡趁男友人正在小解時,伸手碰觸男友人的下體,還強拉男友人的手,觸摸自己的下體洩慾。2小時後,張男在廚房裡遇到正獨自1人的男友人,竟又強行撫摸男友人的下體,進行猥褻4次。
又再約2小時後,男友人想上廁所,發現張男尾隨,有了先前的「經驗」,男友人趕緊進入蹲式馬桶廁間,想關上門躲避騷擾,但被張男「及時」強行闖入。因見男友人的褲檔中間「一大包」,張男竟色心大起,脫下自己的褲子在男友人面前DIY,還硬扯下男友人的褲子,強行口交得逞。
男友人不堪短短一天時間遭性侵、猥褻多次,向社工申訴,為了證明並非謊報,請社工協助,重現被害過程並拍照存證,之後在社工幫忙下,向警方報案。
檢方偵辦時張男坦承對男友人動手,因此檢方依2個強制猥褻罪、1個強制性交罪,將張男起訴,並建請法官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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