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台中市3男3女因不滿黃男的「乾妹」許女(化名)在外亂說話,竟拿線香燙舌頭、鐵棍毆打、電線勒頸、剃眉髮侮辱,甚至在臉、頸用墨水寫「我是王八蛋」、「豬」等文字,並將人綑綁囚禁在廁所。事後6人狡辯否認涉案,台中地院依強制罪分別將他們判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6歲黃男是許女乾哥哥,31歲羅男、24歲林女是情侶檔,20歲陳女、25歲涂女與25歲陳男則是許女朋友,6人為了教訓許女在外亂說話,2019年8月4日下午5時許先後聚集在陳男住處,陳男於神明廳拿香燙許女舌頭,其他人則持鐵棍毆打、電線勒頸凌虐,並持椅子狠砸,造成許女傷痕累累。
▲黃男不滿許女在外亂說話,竟揪5人「教訓乾妹」。(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6人將許女毆打成傷後仍不罷休,竟將許女強拉至廚房剃髮、剃眉毛,並以黑色墨水在臉、頭部亂畫,書寫「我是王八蛋」、「幹」、「豬」等文字,接著用電線、鐵線將四肢綑起來,將她反鎖在廁所,見許女撞門試圖逃生,6人還拿板模抵住門口,阻擋許女逃脫。
許女遭凌虐囚禁2個多小時,最後趁6人外出時爬出廁所報案,事後6人不但否認犯行,陳男還辯稱,當時他人在房間睡覺,其他人都在客廳,他沒有動手毆打許女,不知道為何她身上有傷。台中地檢署認為認為6人手段惡劣,犯後均飾詞狡辯且態度不佳、不知悔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直到台中地院審理時,6人才坦承反行,並與許女達成和解,其中3人已賠償,最後依強制、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處涂女與陳女拘役70日,緩刑2年,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羅男判處拘役80日、林女判處拘役80日、黃男判刑5月、陳男判刑6月,皆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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