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立友名譽受損「不先提告?」網曝嚴重後果:誰告誰倒楣啊

鄉民中心/詹鎰睿報導

台灣女星鄭家純(雞排妹)自爆遭到歌手翁立友性騷案越演越烈。今(5)日,翁立友決定親上火線並透露自己的心情,而雞排妹則是不斷想進入現場對峙。對此,有網友感到好奇質疑「為啥兩人都不願意提告呢?」認為應該早點結束這場鬧劇才對。

▲翁立友名譽受損卻不提告?網曝嚴重下場。(組圖/翻攝自雞排妹,翁立友臉書)

網路論壇PTT,有網友PO文問卦「 翁立友怎麼不提告雞排妹妹毀壞名譽?」他表示,力挺翁立友的人都在問「為啥雞排妹不選擇提告?」,讓他非常納悶,並反問翁立友,「一直覺得名譽被毀,怎麼不是提告恢復名譽,而是出來開記者會」,甚至還要求雞排妹不能在現場,記者也不能提問,「我相信雞排妹應該也會很支持翁去提告毀壞名譽啊!」。

對此,有專業網友特別回文推測「很簡單阿,刑事構成要件很嚴格,這個案件就是誰先告誰輸,因為都會不起訴處分」,他認為,無論誰先告了,最終的結果都會是不起訴,那就很可能會引來外界批評聲浪或標籤,「鄉民會怎麼說,哈哈哈法院認證、檢察官認證,這樣你懂惹嗎?雞排妹別看她那樣,她很聰明der」。

網友紛紛認同「正解」、「沒錯阿,兩個人都怕法院認證」、「怕刑事告不成,可告民事侵權行為,女方在媒體放話侵害」、「誰告誰倒楣啊」、「名譽權,前提是他真的無辜」。

▲翁立友現身透露心情。(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法院認證」一詞為PTT常見的用語,是一種對法院判決的趣味性衍伸詮釋。在PTT上面,常會有網友轉貼公然侮辱、誹謗等相關的法律新聞,而在相關的官司中,可能會因為某些原因,法院會判定原告,告對方「公然侮辱」、「誹謗」的罪名不成立,或檢查官直接不起訴。

通常這並非因為法官們認為,被告被罵的內容是「正確的」,而是可能該用語並非針對當事人(例如是口頭禪)或某句話為公開討論或質疑批評公眾人物的合理用語。

但鄉民會把這樣判決,解讀為「法院認證」,原告就是他被罵的「XXX」,因此產生了「法院認證的XXX」一用語,有時這樣的稱號還會長期被用在某些名人身上,變成用來趣味性酸人的用法。例如被罵白癡的A提告,結果不起訴,結果A就被鄉民酸「法院認證的白癡」。

▲雞排妹折回現場,疑似想當面對峙翁立友。(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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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捲「小三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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