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民進黨立委高志鵬,因為在國有財產局市場承租價購案中,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被判刑4年6個月,2019年1月10日入監,迄今已服刑756天,在桃園八德外役監表現良好,可縮短刑期188天,符和假釋條件,台中高分院今天中午裁定准予假釋,晚間高志鵬走出八德外役監,面對守候媒體追問,大多以謝謝回應,相當低調。
▲前立委高志鵬,今天傍晚獲得假釋,走出八德外役監。
前立委高志鵬因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被依貪污罪起訴,一審被判刑5年6個月、二審無罪、更一審判刑7年6個月,不服提起上訴,更二審法官判4年6個月,最後上訴最高法院,全案被駁回確定,並追繳不法所得。
高志鵬於2019年1月10日,先向新北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台北分監,後來被移到宜蘭監獄服刑,服刑5個月後,申請外役監服刑,並於2019年6月間移至桃園八德外役監獄。
由於在桃園八德外役監表現良好,可縮刑188天,符合假釋條件,經獄方報請矯正署申請假釋獲准,中午台中高分院法官火速裁定准予假釋,高志鵬於傍晚獲得假釋,走出八德外役監,雖然戴著鴨舌帽,但仍看到高志鵬已經兩鬢斑白,對於守候的媒體詢問,大多只以「謝謝」回應,最後上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