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40多歲美魔女小芳(化名),去年10月凌晨時分出門晨跑,返家途中遭王姓男子(20多歲)尾隨進屋,小芳慘遭脫褲性侵得逞;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王男7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清晨4時許,穿細肩帶運動上衣的小芳,獨自出門進行晨跑運動,從事酒店經紀的王男正好下班,竟一路尾隨小芳慢跑,還跟著她搭乘電梯上樓,王男也緊跟著她上樓,直到她開門進入屋內,王男隨即將小芳壓制在地,並以手指性侵得逞。
王男頓時色心大起,欲以生殖器性侵對方,小芳不斷哭求他停手,王男才改成打手槍,並將精液射在小芳頭髮後離去;事後小芳向友人哭訴此事,並在對方陪同下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王男逮捕到案。
▲王姓酒店經紀尾隨美魔女返家性侵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王男庭訊時表示,他一時克制不住性慾而犯案,並有意賠償小芳,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法官痛斥,王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尾隨小芳回到住處,並以強暴方式性交得逞,造成小芳身心受創嚴重,遂依強制性交罪重判王男7年4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