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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名將岳飛在紹興11年(1142年)除夕夜,被以「莫須有」罪名處死,他的家人也被流放到嶺南一個荒蕪的地方,連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很多人認為,這一切都是被秦檜所害,《宋史》甚至以「陰險如崖阱,深阻竟叵測」來評價他。
▲杭州岳王廟,秦檜與王氏跪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然而在岳飛死後,有人認為岳飛的後代所受到的懲罰太輕了,應該加大力度。根據宋代文人王文清所著的《玉照新志》,其中就記錄福建漳州的知州,對岳飛後人處置的態度,他上奏:「叛逆之後不應留,乞絕其急需,使盡殘年。」意思就是,對於叛逆岳飛的後代應斬草除根,斷絕他們生活必須,使其活活餓死。
雖然歷史及後世對秦檜的評價都不是善類,但當這份奏書上傳到秦檜的手中時,他大發雷霆,禍不及後代,難道連岳飛的後代子孫都不放過嗎?秦檜氣到大罵:「狗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