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奇中心/綜合報導
每到過年,傳統習俗家家戶戶都會祭祀,在過去即使是貴為天子的皇帝,每到過年也要祭祀,不過皇帝用的「這種祭肉」,以現代人眼光來看,恐怕不是每個人都敢吃的,因為所用的祭肉叫就是現在的白片肉,而且不添加任何調味,只用水煮。在祭過後,皇帝會將祭肉分給朝臣品嘗,這也是清朝「吃福肉」的皇家年俗,這種肉其實是難以下嚥。
▲清朝宮廷祭祀後吃胙肉是吃尊榮與恩典。(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清朝時候,每年的大年初一時,皇帝、皇后及所有貝勒大臣會齊聚一同祭祀;當時殺豬獻祭叫做「吃福肉」是清代的皇家年俗。「福肉」這種白煮肉在當時叫做「胙」,清《滿洲祭神祭天典禮.儀注篇》註明了胙肉製作方法:「司俎太監等舁(抬)一豬入門,置炕沿下,首向西。司俎滿注入洲一人,屈一膝跪,按其首,司俎滿洲執豬耳,司祝灌酒於豬耳內,豬去息後,去其皮,按節解開,煮於大鍋內」。要選用全黑色的豬,祭祀後切成大塊,接著放到兩口大鍋裡用清水煮熟,分給族人、大臣及侍衛等人,代表著把上天賜予人的福分均分給大家。
明清野史《梵天廬叢錄》指出「清代新年朝賀,每賜群臣吃肉,其間不雜他味,煮極爛,切為大臠,臣下拜受,禮至重也,乃滿洲皆尚此俗。」《嘯亭續錄》提到,大內於元旦次日及仲春、秋朔,行大祭神於坤寧宮,欽派內外藩王、貝勒、輔臣、六部正卿吃祭神肉。
因此受邀吃福肉雖然是無比的榮譽,但其實是個苦差事。由於福肉是用來敬天神的,因此要非常純潔、乾淨,也不能放任何佐料,而又肥又膩的豬肉不沾鹽和其他的佐料,其實是難以下嚥的;據記載,有些大臣會偷偷把小包的鹽藏在袖子中,吃福肉的時候便偷偷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