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與就讀國中三年級少女,到台北市西門町的電影館約會,2人在包廂內發生2次性關係。因少女偷跑出門心有愧疚,家人察覺不對勁,追問下發現此事,氣得對陳男提告。台北地檢署偵結,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陳男起訴。
▲少女和陳男到電影館約會,2人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追查,陳男和少女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認識,2020年6月間,2人相約到西門町的「U2電影館」約會。當時少女瞞著家人偷跑出門,見到長相俊帥的陳男,一起進入包廂後,與陳男發生性關係。
只是偷跑出門又失身的少女返家後心虛,家人發現她老是心神不寧,追問發生什麼事,自知做錯事的少女因此向家人坦白經過,家人氣炸,對陳男提起告訴。
陳男到案後坦承與少女發生2次性關係,檢方認為,陳男雖未違反少女意願發生性行為,但少女未滿16歲,因此依法將陳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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