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古代封建社會,人治多於法治,一旦犯罪入獄,飽受獄卒欺凌是少不了的;尤其古代沒什麼人權可言,遭受凌虐、屈打成招時有所聞,常見的刑罰有笞、杖、徒、流放、肉、死、羞辱、經濟、株連等;其中,在古裝電視劇我們常看到有些達官顯貴因犯罪遭受流放,沿途遭人丟石吐沫,下場無比淒慘。如果被押送的是女囚,沿途會發生什麼事,更是在難以想像!也因此,每有押送女囚的機會,官差們總是搶著做。
▲古代女囚如果被判流放,下場通常都很慘!(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這些刑罰當中,雖然被流放可以保命,但罪犯由官員押送發配到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如果沒有遇上大赦,那一生也就得在苦寒之地度過了;而此時有種現象令人不解?對於押送罪犯的衙役來說,跟著一起走上幾千里,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但古代女囚被流放千里,押送她們本是苦差事,為何官差們都搶著去呢?史學家分析,人性太醜陋、貪婪,2個原因讓官差積極爭取這「苦差事」。
▲古代衙門的官差,每天要處理很多雜事,如果能押送罪犯到外地去,也能暫時逍遙輕鬆一下。(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第一個原因,是因為於被判處流放之人的身份,對於平民老百姓而言,是不需要被流放的,直接就地解決就好,只有那些官員及其家屬們,才會有流放的待遇;而既是官宦之家,家裡必定有不少錢,為了保障犯人們一路上能過得舒服點,自然會打點看管犯人的衙役們,賄賂是少不了的;所以押送流放的犯人意味著可能會有意外之財入帳。
第二個原因,古代的官差們也得按時上下班,每天早去晚歸;但如果遇到有押送流放罪犯的機會,一路上的安排都由官差自己決定,幾時休息、幾時吃飯都隨自己高興,還可對著平時高高在上的流放罪犯吆喝一番,耍耍威風,罪犯的家眷還會給上大筆金錢來賄賂,這樣的好差事自然人人搶著去。
古代法治觀念薄弱,還多事情還是靠關係,如果被流放的囚犯,家裡還有點錢,倒是可以疏通一下官差,一路上會過得舒服點;但如果囚犯家裡無錢無勢,官差原本想大撈一筆,卻忽然沒了油水,押送過程中免不了會對囚犯撒氣,發洩一下,如果是女囚犯,那下場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