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35歲郭姓男子向父母謊稱自己跳級念台大、赴美攻讀博士,返台後在中研院就職,就學期間伸手討學費與生活費近千萬元,後來雙親才發現全是兒子精心設計的騙局,心寒提告詐欺,不過桃園地院僅認定郭男騙走16萬元,依詐欺罪判他10月徒刑,可上訴。
起訴指出,郭男原就讀某私立科大,2007年起向父母謊稱受老師極度肯定,獲非常高研究分數,可跳級念台大電機碩士班,因此向父母伸手20萬元,作為學費與生活費所需,先是偽造「台大學位」取得父母信任,之後更謊騙父母自己成為「最年輕博士生」,將赴紐約與加拿大攻讀室內設計與建築博士學位,返台後再向父母宣稱自己已受聘為「台大電機副教授」,同時身兼「中研院研究員」等職務。
▲郭男謊騙赴美念書,7年向父母伸手詐騙千萬元。(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檢警查出,郭男10年來陸續向父母伸手討了近千萬元,直到2017年郭男陪外婆前往辦事,要求她將名下房子轉給自己,父母察覺後起疑,轉向台大求證後,發現兒子念台大、赴美念書等全是謊言,驚覺財產被詐騙後,氣得提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檢方依法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持假學生證向父母佯稱是台大生,但否認騙取數百萬學費、生活費,辯稱之所以拿假學歷名義拿錢,是因為家裡從小主持宮廟辦事,所有收入都進到媽媽帳戶,只是想拿回應有的部分。
法院根據匯款紀錄,認定郭男自2007年起佯稱念台大電機碩士、2009年赴美攻讀等,向父母詐得16萬5000元,並以500元向不詳人士買來一張偽造「台大碩士學生證」,以假學位不勞而獲騙取父母財物,因犯行明確,依2個詐欺取財罪、1個偽造文書罪,各判處郭男6月、6月、2月,應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
至於其餘900多萬元,因父母指述前後不一,缺乏匯款紀錄等客觀事實,難認定郭有施以詐術交付金錢,最後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