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6年間,台中一名廖姓女子,戀上已婚的張姓人夫,之後廖女曾傳送親密照給張妻,嘲諷對方「一個男人都管不住」、「連床上功夫都不行」等,不料數月之後,廖女欲跟張姓人夫分手,張男心有不甘,竟恐嚇將廖女的裸照PO網,張妻也對廖女控提告,被分手的張男也出庭作證,法院認定廖女與張男通姦4次,每次判刑4月,合併執行1年,可易科罰金確定;而張男也被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與恐嚇罪,判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確定。
▲小三囂張嗆正宮,分手被PO裸照還挨告。(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判決書指出,廖女於2016年3月間,戀上已婚的張男,同年12月間,廖女傳簡訊給張男元配,嘲諷她「悲哀的張太太,到現在還是抓不住妳親愛的老公嗎」、「妳沒辦法滿足他」,甚至狂傳2人親密照,向張妻嗆聲「一個男人都管不住」等等。不料數月之後2人情淡,廖女欲分手張男,男方不斷糾纏仍無法挽回,一怒之下竟將廖女裸照PO到LINE群組,威脅要PO到各大色情網站,被廖女一狀告上法院,法院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與恐嚇罪,判張男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合併執行10月確定。
而張妻則是對廖女提告妨害家庭,但廖女卻辯稱是被張男性侵,不過張男卻出庭作證表示,在外租屋就是為了方便跟廖女偷情,且詳述2人發生性關係的地點,包括廖女經營的檳榔攤、汽車旅館等等。台中地院審理後,不採信廖女辯詞,認定廖女破壞張妻婚姻,甚至還傳訊、親密照片挑釁長達數月,因此依法判處徒刑1年,可易科罰金;廖女又上訴二審,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
※2020年5月30日,台灣「通姦罪」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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