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醉嗆「殺警察可以判無罪」法官判決將他按在地上磨擦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高雄劉姓男子2020年5月飲酒後騎機車遭到警方攔下,沒想到員警要求他進行吹測時,劉男竟口出狂言「殺警判無罪」,最後測出他酒測值0.36已超標,除了必須扛下公共危險刑責外,還因嗆殺員警被法院追加妨害公務罪,一審遭判半年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時兩罪合併仍維持6個月徒刑。

▲劉男酒駕攔下還嗆殺警察,法官的判決也讓他「好看」。(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劉男已有兩次酒駕被查獲的紀錄,已經公共危險慣犯,2020年2月才剛繳完罰金沒多久,5月份從一間檳榔攤酒後離去後再被警方查獲,當時員警看到他腳踏板上有空啤酒罐後立即將他攔下,隨後果然聞到他身上滿滿的酒氣,劉男見到警方如此「找麻煩」立即丟臉變生氣怒嗆「殺警判無罪」、「總有一天找到你」,直到現場警方對他勸說後,他才乖乖受測,但酒測值高達0.36,已經違法超標。

法官進行審理時勘驗員警的密錄器影像,還原當時對話,在影像中,劉男嗆現在殺警察都可以判無罪了,員警反問「現在是在恐嚇還是真的要殺警察」,劉男再嗆「總有一天找到你」,一審時依公共危險罪合併妨害公務,遭判6個月徒刑,但檢察官不服判決再提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劉男雖然坦承一切行為,但員警又指控他拒絕道歉,而且又是個累犯,希望法官可加重其刑,對此,高雄高分院將原判決徹謝,妨害公務部分改判3個月徒刑,合併酒駕觸犯的公共危險罪合併執行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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