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大生透過網路交友,認識一女網友後雙方漸漸互有好感,女網友會傳例如「適合當老公」、「養我」等訊息,陳男也會回「你只能在我面前..」等語。2人於2020年2月間相約見面,陳男卻被慾望沖昏頭,性侵女網友得逞。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1年8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陳男趁與女網友獨處,性侵得逞。雖然2人本互有好感,但法官認為,陳男並未取得女方同意便強制性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21歲的陳男就讀北部某大學二年級,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女網友後,幾乎天天都和女網友互傳訊息,2人逐漸互有好感,彼此間的對話也越來越曖昧。例如女方傳送「你很適合當老公」、「錢錢賺飽飽、養我」等語,陳男也會回應「發騷」、「只能在我面前...喔」等語。
陳男與女網友於2020年2月間相約見面,女網友到其住處,陳男卻趁2人獨處之際,性侵得逞。事後女網友報警並提告,但陳男否認犯案,直到被起訴,移轉法院審理時才坦承,並表示願意賠償女網友50萬元,也願意服義務勞務。
不過法官認為,女網友身心受創嚴重,迄今都不願原諒陳男,甚至希望能從重量刑,因此未准予緩刑宣告,判決陳男1年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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