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已婚的李姓男子,任職汽車銷售員,因業務關係跟邱姓女子往來,不料2人竟發生不倫戀,之後被李妻發現,李男為挽回婚姻,答應不再跟邱女往來,豈料,邱女卻繼續糾纏李男,還逼李男離婚、匯款「5200」、「1314」給自己,向正宮示威,讓李妻身心受創,還罹患憂鬱症,經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邱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50萬元。
▲女子愛上人夫強逼離婚。(示意圖/翻攝flickr)
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妻表示,她於前年11月間,發現丈夫跟邱女有婚外情,之後丈夫坦承偷吃,表示跟邱女交往半年,2人多次在摩鐵發生關係,之後李男為了保住婚姻,答應跟邱女斷絕往來。不料卻引起邱女不滿,竟變本加厲糾纏丈夫,她曾透過邱母協調,但邱女仍不罷手,還逼李男匯款「5200」及「1314」元、藉機示威。
李妻控訴,跟拍丈夫跟邱女出遊時,見雙方舉止親暱,在大街上摟抱之外,邱女甚至還將手,放在先生大腿內側,讓她又氣又怒,因此寄發律師函給邱女,沒想到邱女卻傳裸露照給她,還到家中叫囂、破壞,硬逼李男「講清楚做選擇」,要她跟丈夫離婚。李妻表示,由於身心受創、壓力過大導致落髮,還罹患憂鬱症,因此向邱女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邱女跟李男的交往,已侵害李妻的配偶權,甚至導致李妻罹患憂鬱症,情節重大,判邱女應賠償李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