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27歲竹科男阿山(化名)因故與女友小芳(化名)分手後,發現自己下體長膿皰,懷疑自己被小芳傳染性病,不但在臉書《靠北清大》PO文爆料,甚至傳訊恐嚇「讓妳不好過」等語,小芳氣得提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處阿山拘役80日確定。
判決書指出,阿山前年曾遭小芳提告妨害性自主,當時雖獲不起訴處分,但他卻因此懷恨在心,事後因發現下體不適,經就醫診斷出皰疹,2019年10月間在《靠北清大》爆料,讓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雖未指名道姓,但卻標註小芳「口頭禪」,小花認為熟識她的人,就會知道該文章在指誰。
▲竹科男PO文影攝遭前女友傳染性病,法院判拘役80日。(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爆料內容提及:「生X器也開始冒出小膿皰…看起來是皰疹…同時也驗了愛滋、梅毒、淋病等等的性病…」、「這段發病的過程讓我對她的態度從信任到了懷疑,特別是第一天就上床這件事讓我很不安,而我問了妳之前的性生活情況也埋下了導火線」、「一般愛滋病毒抗體檢驗的空窗期是三個月,準確度接近100%,所以現在我還無法確認到底有沒有事」等語,懷疑自己被小芳傳染性病。
去年10月晚間,阿山傳訊恐嚇小芳:「因為她(指前任女友)被我弄到紅到她受不了了」、「你應該會比她嚴重吧」、「我就把你的所作所為紅到上新聞」、「至少到你畢業前我都會讓你不好過」、「我現在就會拿著刀子站在你宿舍門口」等,令小芳心生恐懼,憤而報警提告。
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阿山僅因懷疑就在臉書影射、散佈不實訊息,意圖明顯,足使閱覽者產生對小芳性生活複雜認知,進而對她造成負面評價;此外,LINE訊息內容也已造成小芳恐懼,但阿山卻矢口否認犯行,至今未與小芳和解,依誹謗罪及恐嚇罪各判拘役59日及40日,應執行80日,易科罰金8萬元;鄭男不服上訴,高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