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45歲黃姓男子去年2月,見女子小如(化名)與男友感情不太順遂,時常找他商討,於是將對方邀至住處,並拿出黑色骷髏頭造型的物品,並用西瓜刀砍自己後背,聲稱已被阿修羅鬼神上身,更與小如達成約定,胸部與私處僅能讓黃男碰觸,如要解除合約,2人必須發生性關係,小如雖有所遲疑,但為了男友,仍讓黃男任意欺凌,事後男友發覺小如異狀,逼問後得知女友遭性侵一事,氣得立刻帶著小如到醫院驗傷並報警,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判黃男4年徒刑。
判決指出,年約20多歲的女子小如去年1月間認識黃男後,由於小如與男友相處上出現問題,因此時常找黃男商討,沒想到,已婚育有小孩的黃男竟對小如萌生愛意,去年2月間告白失敗後,竟出言恫嚇「下禮拜六沒來單純找我聊聊天呀!我會請XX吃子彈呀!信不信隨妳想」,接著更傳遞槍枝照片給小如,逼迫她到自己住處見面,並強調不會有踰矩行為。
小如上門後,黃男卻拿出黑色骷顱人頭造型物品,以西瓜刀砍自己後背,聲稱已被阿修羅鬼神上身,接著更說,倘若小如達成胸部與私處不給第三人碰觸,僅給他碰觸的約定,就能協助處理她與男友間的相處問題,但倘若解約,小如就必須與黃男發生性關係,才能避免厄運。
而在當天晚間10時許,黃男突然伸手碰觸小如胸部,小如當下雖立即拒絕,並表示要離去,卻見黃男重提約定一事,深怕厄運降臨,無助之下只好乖乖任由黃男凌辱。
小如事後擔心個人名節並顧慮男友感受,不敢對外人吐露此事,但仍因行為有異,在男友逼問下,小如才傾訴整起事件來龍去脈,男友聽完怒不可遏,立刻帶著小如到醫院驗傷,並到警局報警提告。
黃男挨告後,雖坦承與小如發生關係,但否認有性侵,辯稱與小如是合意性交,並未違反對方意願,而且小如在案發後仍有傳訊息給他。
但新竹地院法官審理認為,小如對於事發地點、手段、方式的證詞均前後一致,小如與黃男僅相識1個多月,更一度想撤告,可見她對黃男並無心存怨懟之情,自無以事涉名節之事,無端誣枉黃男羅織入罪之理,因此不予採信黃男說詞。
法官認為,黃男為滿足一己私慾,竟漠視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以違反意願的方法,造成小如心理上難以磨滅的陰影,且危害她身心健全發展,恐對她日後人際關係及人格成長造成影響,另考量黃男至今仍否認犯行,難認已有悔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他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黃男佯稱阿修羅上身,性侵小如得逞。(資料照)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