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28歲蔡姓男子與30歲陳姓男子擁有多項前科,前年4月間前往五結鄉某國小頂樓,意外撞見一對國中生情侶檔正在親熱,竟拿起手機竊錄性愛過程,事後多次向男學生恐嚇取財,共得手5000元,直到男學生無法籌措金錢向父親哭訴,全案這才曝光。宜蘭地院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8月、陳男10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ETtoday》報導,蔡男有公共危險前科,陳男則有侵占、詐欺、竊盜等案遭判刑,2人出獄後仍不知悔改,2019年4月6日上午8時許,於國小頂樓撞見當時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小情侶檔,站在樓梯間親熱,2人不但躲在一旁觀看,甚至拿起手機竊錄經過。
▲國中生情侶檔校園頂樓親熱被2男撞見,藉機恐嚇取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小情侶檔完事後準備下樓,蔡、陳立刻上前,出示竊錄影片給男學生看,恫嚇「急需用錢,若不交付3000元,會將所錄性交影片散布出去」,男學生擔心影片流出,但因身上錢不夠,乖乖坐上2人機車返回住處拿錢,途中經過檳榔攤,蔡男還停車要求男學生去買500元檳榔。
男學生將3000元交給蔡男後,原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再度接到蔡、陳來電,聲稱「早上沒把影片刪除」,要求再給2000元了事,男學生只好再交付2000元。蔡、陳需索無度,多次以相同手法向男學生勒索數千元,甚至恐嚇拿不出錢就找家人拿,男學生只好向父親全盤托出,全案因此曝光。
宜蘭地院痛批,蔡男罔顧國中小情侶尚未成年,身心發育未成熟,竟私自竊錄2人性交影片,並以此要脅,使男學生心生恐懼,所為極不可取,依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恐嚇取財罪,分別判處蔡男有期徒刑1年8月、陳男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