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中一名蔣姓男子過去曾因強制性交罪蹲苦窯,但他死性不改,出獄後再度犯案。蔣男在2020年某日清晨,抱著一名少女阿花(化名)到某社區的花圃性侵,直到附近的夜市攤販發現,他才嚇得落荒而逃。日前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蔣男8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蔣男在2020年3月26日清晨4時左右,路過位於台中西屯區的某社區時,發現獨自一人從事資源回收後,正在休息的阿花,突然色心大起,向前以開口邀對方去吃東西,卻被阿花拒絕。
沒想到被拒絕的蔣男,竟然直接把阿花抱到社區旁邊的花圃性侵。過程中阿花一直喊「不要!」並用手抵抗,但蔣男仍靠力量將她壓制在花圃中性侵,過程中一名夜市攤販看到2人,以為是情侶在打野戰,沒想到完事後,蔣男竟然想獨自離開,對此攤販大叫:「喂!你們在幹什麼」,對方嚇得逃離現場。
▲蔣男把阿花抱到社區花圃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警訊問時,蔣男辯稱阿花是他多年的好友,親吻、擁抱都是對方要求,並且2人未發生過性行為。不過這樣的說法慘遭攤販打臉,他表示,事發地點在社區入口樓梯階上類似花圃處,他大喊「你們在幹什麼」,男生停下動作,他以為是情侶打野戰,就退下來,但仍持續觀察,後來過一下,看見男的下樓梯,我就跟過去,有叫他,他都不理一直往前,我跟到路口有監視器的地方,然後他就騎腳踏車走掉。
攤販補充,他重回事發現場時,阿花聲稱自己不認識蔣男,是被對方抱到花圃上。對此法官不採信蔣男說法,雖然他曾有竊盜、強制性交等前科,並因強制性交被判3年6月徒刑,在12年前已執行完畢,因此不構成累犯,不過他卻以強暴、恐嚇等手段性侵阿花,便以強制性交罪判他8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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