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張姓男子對前妻心生不滿,於是透過臉書向4名友人放話,說前妻品行不端,污衊她「招男人、開房間還騙錢」,前妻氣不過報警提告,但事後張男不願與前妻和解,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桃園一名離婚男子因對前妻心生不滿,到處散布不實言論。(示意圖/Pixabay)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妻子離異後因心有不甘,於是四處散佈謠言,透過手機使用臉書傳送「此人四處招騙男人錢,四處打牌跟牌桌男人打牌、開房間睡覺,自己為有錢其實偷人借據騙錢,很愛吃男人精蟲」等語給4名友人,企圖詆毀前妻名譽。
前妻得知後氣得提出告訴,張男在接受調查時也坦承確實有傳遞這些不雅文字給他人,收到簡訊的4名友人也出庭作證,證實犯罪事實。對此,法官認為,張男以不理性的方式解決問題,反透過造謠貶損前妻的社會評價,審酌張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沒和前妻和解,考量其犯罪動機、情節、所生危害、家庭經濟狀況、素行,最後依犯散布文字,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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