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淑珠、連冠智/高雄報導
根據現行交通道路規則,騎樓不得停放汽車,高雄市有檢舉人打1999檢舉汽車違停,目睹員警到場執法卻只是輕輕放下,沒有開出違規罰單,打去派出所詢問,沒想到員警居然對他嗆聲「你報案100次都沒用,我就是不會開單」,檢舉人把對話過程錄下來向督察室投訴,鳳山分局事後坦承員警法律常識不足、態度不佳,將會做出行政懲處。
▲員警到被檢舉的民宅外了解狀況。(圖/翻攝自「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臉書)
民眾打電話檢舉汽車違停騎樓,警車來了,由於屋主拉下鐵門,員警先找隔壁鄰居了解,緊接著按門鈴,屋主走出來被發現故意遮住車牌,檢舉民眾旁邊蒐證,等啊等,10分鐘過去,不滿員警竟然一張罰單都沒開出去。
報案人:「(你為什麼要說)你報案100次我也不會開這種話。」員警:「因為你堅持一定要我們開單啊。」
報案人:「汽車騎樓違停你有看到,不開罰的意思嗎?」員警:「有違停但是他沒有擋到。」
▲報案人控訴被員警嗆「報案100次也沒用」。
控訴員警執法輕輕放下,還嗆他報案100次也不會開單。
員警:「因為他那邊人行道也是空的。」報案人:「我不是報人行道啊,人行道當然是空的啊。」
員警:「我們會視現場狀況,看他們…」報案人:「什麼狀況?」
員警:「有沒有擋到。」報案人:「高雄汽車就不能騎樓違停。」
▲駕駛把汽車違停在騎樓恐收到1200元罰單。
檢舉人轉而向督察室檢舉,最後鳳山分局發出公文,以員警未依規定取締違規,對法律上認知有誤、態度不佳遭行政處分。
五甲派出所副所長吳建銘:「態度還有就是說在直行的技巧方面我們還會有點疏失,我們還會加強同仁這方面的教導。」
被檢舉屋主:「針對性啊,到處高雄市都是有(違停)。」
找到被檢舉的屋主,騎樓已經不停放汽車,質疑車子停在透天厝騎樓已經20、30年,怎麼最近常被檢舉?
▲轄區派出所坦承疏失。(圖/翻攝自「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臉書)
被檢舉屋主:「我們哪有擋到路?只要開車上來他就檢舉,以前都沒有。」
附近居民:「對面也常常整排被檢舉,每個人都有自己難處,有些人就是要檢舉也沒辦法,盡量配合。」
依照交通道路規則,騎樓是道路的延伸,不能停放汽車,但仔細看,鄰近住戶其實也都這樣停,轄區派出所最後終於開出一張900元的違規紅單,對於執法態度坦承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