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若羽/台北報導
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自3月11至13日辦理報名作業,4月9日寄發准考證,5月15及16日考試。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所有考生應於簡章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非應屆生」則採取個別報名,需自行上網填寫個別報名資料,再至考區試務會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110國中教育會考3月11至13日開放報名,4月9日寄發准考證。(圖/教育部提供)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國中應屆畢業生免繳報名費,由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學生繳給就讀學校資料包括考生基本資料、相片電子檔等。非國中應屆畢業生則須繳交報名費500元。低收入戶子女(須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須檢附「就業保險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免繳報名費,由國教署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子女(須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由國教署補助60%(即300元),需繳交報名費200元。
國教署提醒,非國中應屆畢業生務必於報名期間完成報名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個別報名期間為3月8日上午8時至3月10日下午5時,考生須自行上網填寫個別報名資料,於3月11日至13日至考區試務會辦理報名,並攜帶繳交(或繳驗)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網路列印的個別報名表、報名費、貼足35元郵票的一般中式12K標準信封(長23公分、寬12公分)2個。考區試務會採現場審件,於個別報名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逾期不受理。
另外,無論是應屆或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或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或懷孕考生,須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者,應於報名時填附「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併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和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考區試務會將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並通知考生審查結果。
國教署指出,110年國中教育會考全面使用冷氣試場,溫度原則設定於攝氏26度至28度。考生若因個別需求選擇「非冷氣試場」應試,應於報名時填寫「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後不得再變更試場。倘為因應疫情有相關試場調整之措施,請各考生配合遵守。
全國試務會也提醒: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為5月15及16日,寄發准考證為4月9日。集體報名國中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國中轉發准考證;個別報名考生則由考區試務會寄發。收到准考證後應詳細檢查,若有錯誤須更正,「申請更正時間為4月12、13日」,集體報名考生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個別報名考生向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