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區1名葉姓男子,先前凌晨酒後走在路上,遭到鄭姓警員攔下盤查,並要求他出示證件,葉男竟飆罵「流氓」、「噁心」等語句,當場被鄭員逮捕送辦;台北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葉男拘役20日;至於民事部分,法官判他應賠償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葉男拿酒瓶逛街遭警盤查還出言辱罵。(圖/資料照)
鄭姓警員主張,2019年4月30日凌晨2時許,他擔任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警員,瞥見葉男獨自走在路上,手中還握著酒瓶,他擔心葉男酒後情緒不穩,恐有自傷或傷人之虞,遂主動上前盤查對方,並要求他出示證件。
▲葉男拿酒瓶逛街遭警盤查還出言辱罵。(圖/資料照)
孰料,葉男不但拒絕配合受檢,還當街辱罵「流氓」、「就是你這種流氓」等語句,他便將葉男帶回派出所偵辦,沒想到葉男仍未冷靜下來,仍持續痛罵「我覺得你很噁心」等語句,因此他要求葉男賠償3萬元。
▲葉男拿酒瓶逛街遭警盤查還出言辱罵。(圖/資料照)
台北地院簡易庭認為,刑事部分葉男被判拘役20日,相關卷證可作為憑據,認定葉男侵害鄭員名譽權,因此判他須賠償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