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現行規定,若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皆具勞工身分,可分別請領半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對此,國民黨立委萬美玲發現,只有18.1%的勞工雙薪家庭領滿一年的育嬰津貼;因此,她將提案修法增訂可由夫妻協調出一人,單獨請領一年育嬰津貼。
▲ 萬美玲發現,只有18.1%的勞工雙薪家庭領滿一年的育嬰津貼。(資料照/翻攝自萬美玲臉書)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如皆具勞工身分,可以分別請領半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就是勞工雙薪家庭合計應可請領到一年的育嬰津貼,但萬美玲發現,自98年政府開辦育嬰津貼後,竟只有18.1%的勞工雙薪家庭,有領滿一年的育嬰津貼,為了改善這問題,萬美玲將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除維持現行夫妻可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並增訂也可由夫妻雙方協調出一人,單獨請領一年育嬰津貼。
萬美玲指出,根據勞保局統計,98年至109年底止,父母雙方皆為勞工,且為照顧同一子女,都有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案例,僅有13萬6,476例,而由父或母單一方請領的案例卻高達61萬6,958例,顯見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強制規定,夫妻只能分開各請領半年津貼,並無法有效落實政府要讓雙薪家庭合計可請領一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美意。
萬美玲說明,當初政府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夫妻雙方必須分開請領半年的津貼,其政策目標是要讓男性肩負起照顧小孩的責任,但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資料顯示,從98年至109年底止,男性有請領領育嬰停薪津貼」的比例,平均僅有17%,所以政府原本希望男性能肩負起照顧小孩的政策目標不僅沒達到,更因為強制規定夫妻必須分開請領半年津貼,反而使勞工雙薪家庭原本可領到一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美意直接打對折。
萬美玲強調,我國正面臨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政府政策不該過於理想及僵化,再加上目前我國家庭型態多以雙薪家庭為主,如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更有彈性,相信能對雙薪家庭生育照顧子女上,可以有更大的幫助,因此她將於今(13)日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除維持現行夫妻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更增訂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調出一人,單獨請領一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予雙薪家庭的夫妻多一種選擇,藉此舒緩雙薪家庭的育嬰壓力,同時也讓政府照顧雙薪家庭的美意不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