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床同睡!男遭女友表姊控指侵 法官判無罪:女方體重太重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女子小花(化名)日前回到外婆家與表妹、表妹男友等7人同睡一間房,凌晨時她發現表妹男友正在撫摸自己大腿,趕緊迴避,沒想到之後男子更與表妹換位置繼續侵犯小花,並要求幫忙口交被她拒絕;男子挨告後,解釋全程皆有試探小花意願,強調對方是自願,且表妹也出庭稱,小花體重超過80公斤,不可能由男子輕易脫下內褲性侵,懷疑小花也屬自願,法院審理後,最後認定無強暴、脅迫手段,判男子無罪。

▲小花控訴表妹男友指侵,法官審理後認為依床鋪位置、小花體重等因素,難以顯示有強制性交或性騷擾之犯行,判男子無罪。(示意圖/翻攝自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小花控訴去年1月30日,大家回到外婆家住處睡覺,當時床上2人之間還隔著表妹,也就是男子的女友,但清晨5點多,未經她同意,男子便隔著表妹碰她的私密部位,因自己覺得難堪,怕大家不相信加上顧及表妹感受,而沒有大聲呼救,用閃躲、裹棉被等方式迴避觸摸;之後男子以很冷為藉口,和表妹換位置,便躺在自己身旁,用手脫下自己的褲子摸私處。

小花稱之後不堪侵犯,拿手機離開,用Line跟好友求助,結果男子也跟著走出房門,要求她幫忙口交,她則妥協說「不然用手幫你」但男子回拒,小花表示,之後她回到房間仍遭男子持續騷擾,事後決定提告。

對此,男子在法庭上坦承有與小花親密接觸,但稱過程中都有試探性摸對方,他見小花沒有拒絕才敢持續動作,而過程中小花情緒平和、毫無勉強之意。而男子的女友也出庭表示,小花的體重超過80公斤,若並非自願,不太可能由男友單手就能脫去內褲,認為是小花自行脫去,默許男友行為。

法官審酌後,認為男子在床上摸小花過程中,依現有證據,小花並未有有言語或出手制止,過程中同床就寢人也未受干擾;而在房外過程,男子否認小花有拒絕,而小花說的「不要這樣」,是男子要脫她上衣服時所說;要求口交過程中,尚難認是刑法強制性交罪所稱「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等手段。

法官認為,雖然男子對小花有上述行為,且男子跟小花表妹還是男女朋友,有背叛行為,但相關行為及證據,尚不足針對強制性交或性騷擾之犯行形成毫無合理懷疑之心證,因此判決男子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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