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近期藻礁公投議題持續延燒,對此,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17)日表示,為了健全台灣的民主制度,公投連署應該要有「後悔機制」。
莊瑞雄表示,最近全國都在關注藻礁公投議題,除了藻礁本身的討論之外,對於公投連署的過程,也應該要有更完善的設計,才能健全與深化民主。台灣從國民黨時期沒有公投機制,到如今人民可以用公投表達意見,是很多人努力的成果,也是時代進步的展現,公投有其正面上的意義。
▲莊瑞雄認為公投連署應該要有「後悔機制」。(圖/資料照)
他指出,然而,公投在細部上可以更精進,以藻礁公投為例,按照公投法規定,今年度的公投日訂在8月28日,那麽5月27日必須公告相關程序,連署期限則是在3月19日前。如果人民填寫連署書並繳交後覺得意向改變了,想要撤回連署書,制度上是否可行?能不能明確規定後悔機制?像美國這次總統大選,就有部分的州設立「後悔機制」,通訊投票完,在一定期限內讓人民有更改決定的機會。
莊瑞雄表示,特別是這次藻礁公投,有許多鄉親向他反映,在瞭解更多資訊後,想法有改變,但不知道能不能「後悔」、想拿回連署書卻又不知道怎麼做。因此,他認為這是法制的缺漏,中選會應該要研擬撤回機制,來填補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