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志鵬/臺北報導
這個禮拜全台陷入改名鮭魚之亂,這個行銷活動震驚國內外顛覆三觀,律師陳君瑋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表示,這簡直在踐踏戶政單位的美意,而且是「自宮」,因為根據《姓名條例》第9條,必須先承認自己名字「粗俗不雅」或「其他原因(而且這個原因必須達到類似粗俗等級)」,才算合法改名。而且名字是父母給的,有重要意義。不管是貪小便宜、還是掌握天上掉下來的好康機會,觀感是負面大於正面。
▲壽司郎推出促銷活動引發「鮭魚改名之亂」。(圖/品牌提供、翻攝自Dcard)
為了鮭魚值得嗎? 改名需先承認名字低俗
台灣陷入改名大賽,就是為了吃鮭魚,鮭魚營養價值高,是抗癌聖品,但鮭魚從來沒想過竟然爆紅。經常受邀上節目的陳君瑋律師《熊大律師法律教室》說:
「鮭魚之亂的改名3個法律知識,你不能不知道!」
1.什麼狀況可以改名鮭魚?
答:依照《姓名條例》第9條,必須先承認自己名字「粗俗不雅」或「其他原因(而且這個原因必須達到類似粗俗等級)」,才算合法改名。
2.改名「鮭魚後」,可以再改回來嗎?
答:依照《姓名條例》第9條,一個人可以改名3次,所以可以再改回來。
3.每個人都可以改名「鮭魚」嗎?
答:依照《姓名條例》第15條,犯罪的人不能改名。所以等同犯罪的人沒有「鮭魚吃到飽」的權利。
▲壽司郎推出促銷活動引發「鮭魚改名之亂」。(圖/當事人提供)
鮭魚改名之亂觀感兩極 貪小便宜VS掌握機會
陳君瑋律師說,《姓名條例》第9條跟第10條規定很清楚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陳君瑋律師提出觀點:改名需先承認原名字低俗。 (圖/翻攝自pixabay)
第 10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更改姓名:
一、原名譯音過長或不正確。
二、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
三、因執行公務之必要,應更改姓名。
陳君瑋律師強調,戶政機關的改名規定,有美意與重要意義。但你要承認原來的名字低俗(為了吃-不尊重父母取名的美意),當然也可以解釋,你很會掌握天上掉下來的好康機會。雖然改名字可以三次 但一來一往花時間,你很閒嗎?
▲英國《衛報》報導台灣「鮭魚之亂」。(圖/翻攝自The Guardian網站)
鮭魚無辜開心爆紅 但改名之人有必需面對的問題
陳君瑋律師補充,「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是堂堂正正之人的行事風格,法律上的具名效果,有人生生活與職場的意義,現在科技方便,社群個資搜尋容易,要是日後被查出,你曾經參與「鮭魚之亂」-壽司郎「愛的迴鮭,尋人啟事」,下場會如何?各自有各自需面對的問題。
▲陳君瑋律師提出觀點:改名需先承認原名字低俗。 (設計口白:本鮭魚:無辜但開心爆紅) (圖/翻攝自pixabay)
▲ 陳君瑋律師提出觀點:改名需先承認原名字低俗。 (圖/陳君瑋律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