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引狼入室!新竹市1名46歲張姓男子,先前在浴室通風口裝設攝影機,24小時偷錄同居女友及其女兒洗澡、如廁畫面,時間長達10個月之久;某日同居人女兒向他借用平板電腦,驚見自己與母親洗澡及上廁所照片,全案才得以曝光,新竹地院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張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2019年5月間,張男與李姓女友租屋同居,他卻在2樓廁所天花板通風口內裝設攝影機,藉以偷拍李女及其林姓女兒如廁、淋浴等影片;2020年2月間,林女向張男借用平板電腦時,赫然發現自己與母親洗澡及上廁所等照片,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
▲張男在浴室裝攝影機偷拍女友及其女兒洗澡畫面。(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freepik)
法官認為,張男欠缺尊重他人隱私觀念,造成女友及其女兒心理不適,考量張男允諾賠償150萬元,順利與李女及其女兒達成和解,2人當庭同意給予緩刑,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等罪,判張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