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碧香、涂永全/高雄報導
高雄2名男子到夾娃娃機店用身體大力推撞機台,短短7分鐘內夾到4組洗衣球,大約市價400元,事後台主查看監視器提告,法官認定推撞機台是「以不正方式取物」,觸犯「詐欺罪」判拘役15天,易科罰金15000元。
▲男子用身體大力推撞機台,法官認定已觸犯詐欺罪。(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爪子一夾起物品,男子右手往左大力一推,機台搖晃同時裡頭的娃娃跟著直落取物口,還有像這樣抓起機台搖啊晃啊,目的一樣是要商品被甩進洞口,這種撞機台、搖機台的方式時有所聞,高雄三民區一名台主看監視器發現氣的提告。陳姓男子和朋友7分鐘夾4盒洗衣球,但都是用撞機台的方式,法官認定這是以不正方式取物,依詐欺罪判拘役15天,易科罰金15000元。
▲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楊國祥:「不當外力使商品移動已經超越夾取物的正常及合理使用範圍,所以認為他的主觀上有以不正方式取物的事證。」
為了夾市價400元的4盒洗衣球,最後背上詐欺官司慘賠15000元,對搖機台的人實在不划算,但這撞機台的方式對於台主來說真的很頭痛,為了預防只能釘爪子把機台和地面用牢固,甚至娃娃機之間也用鐵板固定。
▲為了預防搖晃機台的狀況發生,台主只能釘爪子把機台和地面固定牢固。
民眾:「我有看過有人被警告。」
民眾:「我不會去撞因為我本身身體脆弱,但滿多人還滿激動派的。」
有民眾認為搖晃機台很平常,但就是因為這動作可能導致機台毀損,加上這是法院認證的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物品是詐欺罪,可別因小失大。
▲假如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物品,在法律的認定上是會觸犯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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