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年1月間,新北市新店區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因懷疑姊姊說他壞話,雙方又發生爭執,一怒之下竟買汽油,縱火燒自家的彩券行,造成林母逃生不及被燒死,林男的姊姊也嚴重燒燙傷。案經台北地院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公共危險等罪,判處林男17年徒刑;1日高院二審開庭,林男對法官表示,自己「真的很後悔」、「乾脆槍斃我算了」,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林男二審出庭表示後悔。(圖/中央社)
據了解,林男律師表示,事發當下,林男其實是想「嚇唬」家人,並無縱火之意,稱因為林男姊姊攻擊他的頭部後,才一時氣憤用打火機點火,但意外發生後,林男試圖潑水救人,足以證明林男無意害死母親。而法官開庭時,斥責林男「應反省造成這麼重大的犯行」,林男則回「真的很後悔、很抱歉」,又說「犯下如此嚴重罪行,乾脆槍斃我算了」,案件仍在審理中。此案民事部分,北院一審判林男須賠償65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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