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中心/許珮絨報導
公務員是不少人嚮往的職業,更是超夯的鐵飯碗,但並非所有類型公務員的薪資條件都那麼優渥,薪水基本上會隨著職等不同而有所差異,最低甚至不到3萬;有網就好奇問「為什麼公務人員薪水那麼少不能兼職?」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熱議。
▲公務員依法規定不得兼職。(圖/資料照)
原PO在PTT表示,日前一名公務員朋友提到他不能兼職,於是好奇查了一下公務員的薪水,「初等考試跟基本工資差不多,普考在南部還可以,但如果是住在台北,我覺得連高考都不太夠用,為什麼公務人員錢那麼少還不能兼職?」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留言回應,「一開始就說了,不爽不要考」、「怕你官商勾結啊」、「會考普初考的應該是家裡不缺錢,工作穩定就好」、「外面也一堆公司規定不能兼職啊,怕你正職打瞌睡」、「特休比較勞工多、退休金比勞工多,哪來的錢少」。
另有人指出,「利益迴避啊,雖然大家都知道私底下還是有但不可能讓你檯面上也做,高級公務人員能牽動到的權力太多了」、「原意是防高官以公謀私,但基層也全禁只是便宜行事」、「法規上應該不是完全不行,只是要服務機關許可」。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同法第14條之2規定,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同法第14條之3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