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促轉會去年延長任期一年,今年5月將屆滿,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表示會支持促轉會再延任,但是外界也有不同聲音。促轉會7日經內部開會後達成延任一年決定,今(12)日舉行記者會宣布,將依據促轉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向行政院報請延任一年。
▲促轉會委員會議決定再延任一年,圖為促轉會先前舉行「政治檔案徵集成果與研究初探發表會」。(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影)
促轉會在2018年5月成立,依「促轉條例」規範為二年的階段性任務機關,但書則規定若未能如期完成條例規定應推動的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等事項,得報請行政院長延長任期,每次以一年為限,去年五月促轉會已報請延長一年,今年5月將屆期。
促轉會主委楊翠在記者會中表示,轉型正義工作不能中斷是委員會討論後,提出延任的最主要原因。基於台灣民主轉型的歷史脈絡,台灣轉型正義的工作進程已經從初期的「以受難者為中心」進入到刻正進行中的「著重國家不法與壓迫體制」,後續將工作落實在「以壓迫體制與究責為中心」。因此,現階段仍需透過有時限之專責機關進行轉型正義工作後續的推動與規劃,而這個專責機關,因部分業務性質所需,仍以二級機關為宜;至業務性質可由其他部會接手者,將積極移至其他機關,以達到政府一體共同落實轉型正義之目標;此外也會同步啟動持續落實轉型正義所需要的修法工作。
楊翠強調,促轉會成立近三年來,全體同仁兢兢業業依促轉條例執行各項工作;卻也從中發現,條例之立法有其時空背景,後續要持續落實推動轉型正義,有修正之必要,必須全面盤點、檢討與修正。所以促轉會接下來的工作,以「貫徹究責」、「協力共進」及、「深化法制」來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