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F.I.R飛兒樂團」到底為何解散,在演藝圈眾說紛紜,如今真相曝光,原來女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懷疑恩師陳建寧偽造她的簽名和華研唱片簽約,因此提告,陳建寧也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可能根本是誤會一場,給予雙方通通不起訴處分。
▲F.I.R解散真相曝光,其實根本是誤會一場。(圖/資料畫面)
2018年2月間,Faye宣布單飛,並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外界對於飛兒為何解散的傳言不少,包括傳出是Faye與恩師陳建寧、前東家華研唱片鬧翻所致。但其實2人因為一份簽有Faye本名的文件出現誤會,互相提告。
Faye控訴,她在加入華研唱片後的1份履約保證合約並非她所親簽,她也沒有授權給任何人代簽,認為是陳建寧偽造她的簽名,因此對陳男及華研高層提告偽造文書。
不過陳建寧反駁,Faye經常「忘東忘西」,當時Faye確實有親簽,也委託他幫忙處理合約相關細節,不滿挨告,對Faye提起妨害名譽、誣告等告訴。
對此,Faye向檢方表示,她僅有授權陳建寧在合約寫上她的身分證字號。檢方則將合約送交刑事局進行筆跡鑑定後,認定合約上的簽名與Faye的簽名相符,因此Faye提告陳建寧和華研的部分,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至於陳建寧提告的部分,陳男向檢方表示,不會怪Faye,檢方認為應是Faye自己忘記了,沒有誣告或妨害名譽犯意,因此也給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