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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火辣外拍女模不成!大車司機載她狂飆2百公里嗆同歸於盡

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追求一名IG上有近8萬粉絲追蹤,身材火辣且面容姣好的外拍女模小美(化名),陸續送出衣服、包包等禮物卻得不到小美芳心,又懷疑對方另有交往對象,竟駕車一路從桃園狂飆到200多公里外的嘉義,途中更恐嚇「我要跟你同歸於盡」,直到小美冒險跳車這才重獲自由;桃園地院審理時,楊男辯稱與小美說好要去台南吃飯,希望好聚好散,但法官不予採信他的說詞,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判決指出,楊男在2018年間因工作關係認識小美後,便對小美產生好感,陸續贈送她衣服、包包等禮物展開追求,2019年2月15日傍晚5時許,楊男開車到桃園市觀音區,搭載結束外拍工作的小美,打算共進晚餐時,卻遭到小美回絕並表示想回北市租屋處。

楊男認為自己付出諸多心血,又懷疑她另與他人交往,一時氣憤下竟駕車往南狂飆,沿途不但逆向、闖紅燈,更恫嚇小美「我要跟妳同歸於盡」,過程中,小美曾委請友人報警,警方也曾來電,並以擴音方式告知楊男「手機已被定位」要求楊男即刻放小美下車,沒想到,楊男竟將小美的手機丟出窗外,直到當晚9時許,車輛行經嘉義縣時,小美跳車逃生,這才重獲自由,但也造成小美全身多處擦挫傷。

楊男挨告後辯稱,自己認為遭小美欺騙,才會將車輛往南開,並告訴她「我要跟妳同歸於盡」等語,但他並沒有危險駕駛舉動,此外,他也有跟小美說好一同到台南吃飯,希望2人能好聚好散,並沒有要剝奪小美行動自由的意思。

小美則稱,當天回絕楊男吃飯邀約後,對方卻執意駕車往南開,她向楊男表示「你這樣強迫我,我跟你會連朋友都當不成」,沒想到,楊男卻發瘋似的危險駕駛,並放話同歸於盡,路途中警方曾來電表示已將手機定位,要求楊男放人,但楊男卻一把搶走她手機並丟到國道上,接著更堅持要帶她到台南吃飯,她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最後只好跳車逃生。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根據廖女、廖女友人證詞,以及台北市內湖警分局受理報案的過程,認定楊男說詞,僅為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楊男僅因與小美有感情問題而心有不甘,竟剝奪對方行動自由,對小美造成的危害非輕,並對她足以產生心理陰影應予非難,另外考量他僅坦承部分犯行,犯後態度難謂良好,從事大客車司機工作等情狀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楊男情緒失控,放話與小美同歸於盡。(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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