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綜合報導
嘉義地檢署日前給予一名蔡姓男子不起訴處分,因為蔡男在網路上以300元網拍精液,被衛生局函送,不過最後因無法判定到底是不是精液而不起訴。過去新北市也有一名男子,網拍100多次賣精液,賺了3萬餘元卻挨罰5萬。對這樣的「特殊市場」,有檢察官提醒,小心被人拿去當犯罪工具或被陷害。
▲嘉義蔡姓男子網拍精液,過去新北也有男子1年內網拍100次精液,但檢察官提醒,不僅違法,還會害自己處境危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全案為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在2020年11月間,發現「蝦皮」上有人疑似在賣精液,用中藥罐裝著,一罐賣300元。經查賣家為設籍嘉義的蔡姓男子,移送嘉義市衛生局,衛生局調查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但蔡男到案後強調那不是精液,衛生局檢附的資料也無法判斷到底是不是精液,由於網頁也不存在了,無法以蔡男與買家的互動進行判斷。加上沒有實際購買商品,沒有截圖以外的證據,因此給予蔡男不起訴處分。
其實這不是第一次有民眾在網拍精液。2月間,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為缺錢,開始網拍精液,用牛奶瓶裝著,一瓶開價350元到550元不等,1年來一共「開賣」了100次,獲利3萬餘元。
當時不少網友看到後直笑「找到新副業了」、「輕鬆打工」,不過黃男最後被以違反人工生殖法營利販賣生殖細胞罪緩起訴,需繳交國庫5萬元。出賣身上「高蛋白」賺來的錢,通通吐給國家。
有檢察官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僅違法,還會讓自己陷入危險狀況,萬一被不明人士利用當犯罪工具,精液裡有DNA,一驗就知道是誰,甚至因此被誣陷成嫌犯,可就真的得不償失,提醒民眾千萬別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