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徐湘芸/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方姓男子年初時得知總統車隊行經,特意站在路邊揮舞國旗致敬,沒想到卻遭到警方函送法辦,認為他違法公共危險罪,事後檢方還給他一個清白,認為他沒有妨害交通阻塞依不起訴處分,不過這名國旗男也出面控訴,自己就是基層的退休員警,沒想到因為學弟濫用司法權遭到逮捕。
▲男子在路邊揮舞國旗卻遭法辦。
馬路邊一名灰衣男停下腳踏車,從袋子裡拿出國旗,下一秒就站在路邊不斷揮動國旗,神奇的是竟還有伸縮桿,沒想到這個舉動卻害他被警方逮捕。
附近民眾:「好像是在那個位子(在那邊)。」
回到事發現場,方姓男子今年年初因為看見總統車隊經過拿出國旗不斷揮舞,沒想到卻因此吃上官司。
揮舞國旗民眾方姓男子:「他要故意羞辱你我知道,將心比心、莫名其妙,你一口氣你吐不出來,你的學弟在展現公權力。」
控訴遭到羞辱,因為這名55歲的方姓男子是退休的基層員警,當時到他看到總統經過拿出國旗站在機車道上想向總統致敬,反而被服勤的學弟當場逮捕,還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有勘驗路口監視器發現被告站在路邊以45度揮灑國旗,檢察官認為他這個行為並沒有造成壅塞道路或是損害公共交通的情形,所以不起訴處分。」
事後檢察官認為方姓男子沒有妨害交通或是造成任何危險,最後是以不起訴處分。男子在路邊揮舞國旗沒影響交通卻被警方法辦,檢察官明察秋毫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