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宜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吳志成辦案特立獨行,9個月內遭退案123件,宜蘭檢警人員對他相當頭痛。(圖/報系資料照)宜蘭地檢署資深檢察官吳志成,去年1到9月所偵辦移送的案件中,竟有高達123件遭退件,他的特立獨行和「獨到」法律見解,造成警方、檢方和法院不少困擾,警界人士透露,吳志成曾在值班時搞失蹤。2020年2月,宜蘭發生一起凶殺案,被害人遭利刃刺穿胸膛死亡,刀還插在屍體上,因為涉及遺體相驗問題,值班的吳志成卻一直不見蹤影,由於沒有他的命令,警方和醫院人員都不敢把死者身上那把刀拔出來,就這樣僵在醫院不知該如何是好,還好有其他檢察官支援,讓相關人員捏了把冷汗。
還有一次更離譜!醫護人員爆料,某天宜蘭縣羅東博愛醫院收到要捐贈眼角膜的大體,正等著值班的吳志成到場指揮摘除眼角膜,合法移植到受贈者身上,可是醫護人員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吳志成。由於眼角膜有保存時間限制,逾時沒移植就會敗壞,院方急得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
宜蘭地檢署雖然多方連絡吳志成,希望他趕快現身,他卻沒接電話,人也不知去向,宜蘭地檢署只好緊急調派其他檢察官到場,才讓眼角膜順利移植。
至於吳志成「獨到」的法律見解,最有名的案例,就屬一宗違法槍械發還案。
2003年間,宜蘭警方查出,男子陳禮亮(陳男)在家中三合院倉庫藏了一把長槍,牆壁還留有彈孔,三合院廣場也發現引燃推進火藥的「底火」,因此將他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檢方。
雖然陳男否認持有長槍,法院也採信他的說法,但根據法律規定,槍枝屬於違禁物品,應予沒收,不料吳志成竟然把長槍發還給陳男,導致陳男事後拿槍恐嚇鄰居。法務部2006年將吳志成移送監察院彈劾,沒想到後來竟不了了之。
對於吳志成遭退案123件、及連續評定不良好一事,宜蘭地檢署三緘其口,不願回應,只強調沒有濫權,未來會繼續把關。
吳志成本人則表示,他不知道高檢署的調查結果,沒辦法答覆記者提問,然後只說「不好意思」,隨即掛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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