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桃園陳姓女子,明知黃姓男子是有婦之夫,仍與對方爆發婚外情,在摩鐵內發生6次性關係,更因此懷孕生子,甚至還將孩子氣之而不顧,交給黃男的妻子撫養,讓黃妻怒不可遏,提告求償;陳女出庭時,僅表示正宮求償金額過高,另外自己雖把孩子給正宮撫養,但每月均有給予撫養費用,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女侵犯正宮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因此判賠60萬元。
正宮主張,陳女明知丈夫是有婦之夫,竟在2017年終到2018年1月間,與丈夫在楊梅一間汽車旅館內,6度發生關係,陳女更因此懷孕在2018年10月產下1子,事後丈夫認領這名孩子後,在隔年5月向他吐露實情,整起事件才曝光。
正宮更說,陳女產下孩子後就棄之不顧,交給她撫養,造成她精神痛苦不堪,認為陳女的行為已破壞她的家庭生活圓滿,並侵害她的配偶權,因此向陳女求償60萬元。
陳女對於正宮的指控,並不爭執,但認為正宮請求的金額過高,應該以20萬元較為適當,而且黃姓人夫也有相關責任,此外,她所生的孩子雖然目前都是由正宮所撫養,但她每月都有提供撫養費用,自己並非完全未盡責任。
桃園地院法官考量陳女侵害正宮配偶權的情節,導致正宮對於婚姻關係的忠誠圓滿出現不安與懷疑,並失去信任,所受的精神傷害與痛苦,情節重大,因此判陳女應賠償正宮60萬元。全案確定。
▲法官判陳女應賠償正宮6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