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怡翔/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19日進行領隊會議,其中針對聯盟規章制度自由球員部分進行調整,除了明確化語意不清的部分規章之外,自由球員認定也將分為A級和B級球員,各隊薪資前12名的球員將設為A級,13銘之後的球員為B級,B級球員補償條款為百分之75的年薪,並不用補償球員。
▲自由球員賴鴻誠加盟樂天桃猿記者會。(資料圖/記者楊澍攝影)
中職去年在解釋規章解讀上出現瑕疵,認定自由球員辦法中8人以下宣告FA,「任何球團」最多只網羅2人包括原所屬球團,聯盟道歉並表示開放1天時間給予選手撤回FA空間,最後有三位選手宣告FA的統一獅隊,投手王鏡銘宣告撤回自由球員申請,規章「滾動式」調整引起球迷討論,也讓申請球員無所適從。
今天領隊會議上,針對語意不清部分進行明確化,並已經更正完畢,另外為了活絡自由球員市場,今天也通過修正自由球員資格的方案,將參照其他國家職業棒球制度調整,把球員分成A級和B級。
中華職棒會長蔡其昌透露,A級球員將是各隊薪資前12名的球員,補償方案維持百分之125的年薪補償或者百分之75的年薪加上補償球員,B級球員則是百分之75的年薪作為補償金即可,不必補償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