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淑君、潘建樺/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被右轉車輛撞到輕傷,結果他列出了5000萬的損失清單,理由一拖拉庫,包含因為車禍無法洗碗,所以2年要換一台洗碗機,還有只能搭「小黃」上下班,就連健身房會費跟可可粉都要對方賠償,林林總總加起來要求對方賠他1999萬。但法官批評這賠償又不是中樂透,判決只要賠1萬6。
▲當時男子沒走斑馬線穿越馬路,遭右轉黑色轎車撞上。
男子沒走斑馬線快步過馬路,被右轉黑色轎車撞上往後退了2步,低頭看看自己雖然僅受到輕傷,但他開口跟駕駛求償將近2000萬。
記者朱淑君:「事發至今已經超過3年,當時黃姓男子經過這裡沒有走在斑馬線上,被撞之後說自己損失了5000萬,要求對方賠償1999萬。」
▲遭撞男子列出各種名目求償。
其中包含精神撫慰金400萬、工作能力及形象受影響賠500萬;主張自己有長壽基因可以活到100歲,剩下62年每年醫藥費13萬,一共要1293萬;受傷後只能搭計程車上下班,到退休要443萬;無法洗碗需要買洗碗機,還要2年換1台一共67萬。
▲就連健身房會費、可可粉也列入求償清單。
保健儀器113萬、健身房會員費6萬元,就連可可粉都列在上面。
台北地院行政庭庭長黃珮禎:「健身房的損失,或是說保健儀器要花113萬多元的這些,還有將來有受傷會被保險公司拒保,這些通常都不是在損害賠償上可以被認定可以請求的具體損害。」
法官認定黃姓男子部分醫療跟車禍沒關係,無法證明因為車禍不能洗碗,保健儀器也非必要,加上自己沒走斑馬線上得自負2成責任,強調車禍不是中樂透,最後判駕駛賠償1萬6還可上訴。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