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就讀基隆市某中學的小傑、小智(均為化名),因抬便當問題雙方爆發口角,小智趁小傑離開教室時朝小傑的便當吐口水,小傑吃下便當後,才得知此事,事後告訴家長,憤而對小智提告求償。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智的行為確實讓小傑人格受辱,父母應負連帶責任,判須賠4萬元,可上訴。
▲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小智及其雙親須賠償給對方4萬元,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小傑雙親提告主張,當天因為便當問題,孩子與同學發生口角,而小智在同學面前罵自己兒子「弱智、智障、以後在路邊撿垃圾」及三字經等語,還要他下樓拿便當,甚至恐嚇「你再繼續看,我們就直接打你」等語,讓孩子心生畏懼。
沒想到,小智卻在孩子的便當裡吐口水,更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吃下便當,後來經同學告知才知此事,到學校了解後得知,孩子因長期的霸凌導致孩子情緒焦慮做惡夢等症狀,因此要求小智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孩子20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時,發現小智確實有在小傑的便當內吐口水,並且辱罵他,已侵害其人格,因此認定小智雙親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判小智及其雙親須賠償給對方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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