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北一名51歲男子蘇新漢,2020年間與22歲黃姓按摩女有感情糾紛,竟然氣得朝對方潑灑汽油點火,導致對方活活被燒死。一審法官認定蘇男縱火殺人,判處無期徒刑,本案經上訴後,二審法官22日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一審法官認為蘇男縱火殺人,判處無期徒刑,而蘇男不滿提出上訴,高院審理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無誤,量刑也無問題,駁回蘇男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蘇男得知判決結果後,當庭詢問審判長:「可以上訴嗎?」,對方則回應可上訴,隨後退庭。
▲蘇男因為和黃女口角憤而潑汽油燒死對方(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回顧案情,蘇男在蘆洲區某養生館消費時認識黃女,進而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甚至在樹林共築愛巢,同居約2週時間,直到2020年1月中旬,蘇男得知對方已婚,於是撕破臉爆發口角衝突。
事後蘇男越想越氣,認為自己人財兩失,同年2月17日凌晨3時許,拎著一桶4.72公升的汽油闖進養生館休息室,不顧養生店員工阻攔,潑油點火燒死黃女後逃逸,分別前往新莊、樹林、西門町、台北車站等處,透過搭乘計程車、3度變裝企圖躲避查緝,但仍遭警方掌握藏匿桃園中壢友人住處,將他緝捕歸案。
▲黃女遭蘇男潑汽油點火燒死。(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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