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黃姓員警,由於上高雄知名便服店,與轄區警方爆發口角,自曝身分「我三重分局警備隊的啦!」遭記2小過調往金山警分局並提報為汰除名單,黃員事發後也隨即改名,並在昨天(30日)前往金山分局進行報到手續,預計3日才會上班;對此,金山警分局證實,黃員因腳傷,連請2日病假,後續也將列為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督導他勤務執行,若有違失必從嚴議處。
據悉,黃員30日傍晚獨自一人,在改名後獨自一人前往金山警分局進行報到手續,並請假5月1日、2日,當晚8時許離開分局,對此也有官警不禁抱怨:為何每次出包的員警都調來金山、瑞芳,這樣不是更爽?
對此,金山警分局證實,黃員將派發至警備隊服務,列為育輔導對象,並不予佩發槍械執勤,而他因腳部受傷持醫生證明請5月1、2日病假2日;分局也將加強督導該員勤務執行,如發現違失必從嚴議處。
回顧事發經過,28歲黃員警專31期畢業後,分發至三重分局,起初在派出所服務,後被調往警備隊,由於情緒控管不佳,而遭分局下令禁止配槍服勤,雖善於偵辦刑案,累計功獎數不少,但也因時常與洽公民眾爆發衝突,因此也被記了不少支申誡,在長官眼中如同兩面刃。
而他在上(4)月25日深夜前往高雄三民區知名便服店玩樂時,遇上轄區三民一分局臨檢時,不滿被掃了興致,因此一度拒絕盤查,雙方爆發口角下,喝醉酒的他自曝身分「我三重分局警備隊的啦!」因而警方依規定通報。
三重警方後續召開風紀評估會,會中決議將他記2小過,考量已對他多次懇談、輔導及勤務督考,未見顯著改善,以「人地不宜」為由,報請調整黃員至其他分局服務地區。
▲黃員前往金山警分局報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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