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趙姓巡佐前年5月偵辦一起毒品案,涉及違法搜索,看因為看上毒蟲女友的美色,透過公權力施壓,3度約上床未遂,因而遭到檢舉,一、二審皆重判趙男8月10月徒刑,一旦案子定讞,檢舉人依照檢舉辦法根本據有罪刑度給獎標準,可望獲得280萬至400萬元獎金,據了解,近期有檢舉人詢問檢調單位申請獎金方式,而這筆費用將由全民埋單。
判決指出,趙姓巡佐原任職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2019年5月間,因為查緝毒品案非法進入屋內,搜出5包海洛因和36小包一粒眠,並將屋內洪男及其女友、陳男等3人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期間,趙姓巡佐貪戀毒蟲女友小欣(化名)姿色,因而指示不須對其驗尿,後以協助辦案為由,將小欣載離派出所,期間開口要求小欣陪他約會,甚至對她上下其手,還強調是因為自己的關係,才能免去驗尿。
▲高雄市新興分局巡佐遭判8年10月,檢舉獎金最高400萬恐由全民埋單。(翻攝自Google Map)
隔日小欣因為要請趙男協助,查詢自己過去毒品案在警政署的內部資料,趙男又藉機載小欣到賓館開房間,甚至在房內不斷猥褻小欣,更提議一起到屏東泡溫泉,小欣假藉答應屏東行,才成功離開賓館。只要每次小欣找上門,趙男就會趁機又再對她毛手毛腳一次,最後一次甚至直接到登門嗆聲,「因為一直放管(台語,指爽約)才會過來教訓」。
整個案件因為小欣向調查局提告舉報後曝光,趙男坦承部分犯行,一、二審法官均認定被告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緩刑,非法搜索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刑8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而依有罪刑度給獎標準,法院判決情形7年以上未滿10年有期徒刑,檢舉人將可領到280萬元以上、最高400萬元的檢舉獎金,此案若以8年10月定讞,檢舉人的獎金將由全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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