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國雄、朱怡蓉/嘉義報導
嘉義有民眾PO文說,自家2樓露臺出現一名陌生男子探頭探腦,疑似偷窺!過程2分鐘左右,雖然沒有造成損失或傷害,還是讓人覺得不舒服。律師提醒「陽台」通常屬於住戶個人專屬,但「露臺」部分所有權比較複雜,如果是約定專用,住戶也可以提出侵入民宅的告訴。警方目前掌握男子身分,且著手辦理中。
▲陽台通常屬於住戶個人專屬,但露臺的所有權比較複雜。(示意畫面/非當事人)
一名穿著橘色上衣的男子看來探頭探腦,好像發現什麼想要看清楚。嘉義有民眾PO文說,這人站的位置是她家2樓露臺,三更半夜男子突然闖入,實在嚇人,其他網友看了直呼太可怕,提醒這是要「勘查地形」嗎?真的是很危險,因為5月初在台南才發生了竊賊學空中飛人爬2樓行竊。
▲男子半夜闖入住戶的2樓露臺,網友直呼太可怕。(圖/翻攝自民雄大小事 臉書)
台南市第四分局副分局長潘顧天:「竊賊通常是利用上班時間觀察地形,發覺無人在家的時候就會侵入鋁門窗的方式行竊。」
在台南有民眾發現家裡遭竊,透過了監視器發現原來竊賊從2樓陽台攀爬入內,而這次露臺跑出陌生人,PO文的屋主住在嘉義,她描述男子只待了2分鐘,沒有具體的侵入作為,但是露臺旁邊就是住家的窗戶,心裡毛毛的有擔憂,到底能做些什麼確保安全。
▲屋主發文描述狀況,表示男子只待2分鐘。(圖/翻攝自民雄大小事 臉書)
嘉縣政府建管科長林振源:「一般所謂露臺的部分就是屬於共用的性質,通常說露臺是指的沒有所有權,有使用權。」
律師陳欽煌:「侵入者並不是該大樓住戶,即使露臺是屬於共用的部分,(侵入者)並沒有使用權,這時候大樓住戶就可以對這一個非大樓住戶的侵入者提出無故侵入住居罪的告訴。」
原來根據法規,露臺和陽台定義不同,除了有沒有遮蓋的差異之外,露臺的所有權比較複雜,如果約定專有,被窺探的住戶是可以提出告訴,也提醒民眾居家安全得多注意,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