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又瑞報導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月17日在台北開車時擦撞一名郭姓熊貓外送員,導致對方多處擦傷,沒想到唐湘龍僅說「記下我的車牌」就揚長而去,結果被郭男提告肇事逃逸。事後唐湘龍表示,當時他真的沒聽到撞擊的聲音,但該負的責任一定負到底,絕對不會逃避。雙方3月出庭時,唐湘龍準備5萬元紅包當作精神慰撫金,雖然郭男未收下,但雙方庭後仍談定和解。士林地檢署今(6)日偵結唐湘龍不起訴。
▲唐湘龍被檢方處分不起訴。(圖/翻攝畫面)
唐湘龍1月17日晚上8點多行經天母西路時,迴轉準備開上天母橋,卻意外擦撞郭男導致對方倒地受傷,不過唐湘龍車禍後卻繼續行駛,郭男牽車追了10幾公尺才攔下轎車、說明自己被撞到,最後唐湘龍說了「記下我的車牌」就開車離去;唐湘龍則表示,他第一時間不知道有撞到人,知道後當場有搖下車窗,詢問郭男有沒有受傷?有沒有怎麼樣?要不要報警等。
3月時,唐湘龍表示,由於自己過去沒有發生過類似的狀況,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做才沒有報案,加上自己是公眾人物,所以請對方記下車牌,他當時有看著郭姓外送員騎機車離開。出庭時唐湘龍也包了一包5萬元紅包,不過郭男未收下,雙方庭後談定和解。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地檢署審酌後採信唐湘龍說法,又有請郭男記下車牌,而郭男也有依外送平台SOP報案,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因此處分唐湘龍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