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智忠、陳冠霖/高雄報導
日月光排放毒水案,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日月光公司和廠務處長等五個人,董事長張虔生和副總林顯堂等高層,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不過檢方在處分書中,引用柳宗元的「永某氏之鼠」要張虔生自省,世間沒有長久飽食無禍之理,把日月光比喻為鼠輩。
全民關注的日月光偷排毒水案,高雄檢方在3日偵查終結,一如外界預期,董事長張虔生和副總林顯堂以不起訴處分,全身而退,檢方理由是因證據不足。高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本署勘驗日月光公司的相關監視器,紀錄畫面均未發現足以證明,被告林顯堂、張虔生於102年10月1日當天即知情。」
檢方調閱張虔生和林顯堂通聯記錄,發現沒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兩人在10月1日偷排毒水當天就事先知情;因此檢方只能起訴K7廠務處長蘇炳碩和廢水組主任等4位員工,依刑法流放毒物罪提起公訴。
不過在處分書中,檢察官要張虔生自省,還以柳宗元寫的「永某氏之鼠」為鑑,要日月光別像柳宗元形容的囂張老鼠一樣,告誡世間並無長久飽食無禍之理,否則還是會被消滅。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其實涉及到整個公司治理的長期文化跟管理問題,張虔生一定要負最重要責任!」
至於10月5日,日月光透過海放管偷排廢水,檢方調查發現當天偷排的污水污染值並沒有超過標準,因此沒有人因為海放管被起訴。得知偵查結果後,高雄梓官漁會總幹事張漢雄說:「想要打人勒!何止不爽而已,就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啊!(檢方)是在作秀給社會大眾。」
日月光偷排毒水案,檢方最高只辦到廠務處長,市議員蕭永達也立刻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張虔生。日月光案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恐怕會讓污染廠商更肆無忌憚。(整理:實習編輯廖庭妤)